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国际公约
j9九游: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2#泊位增加散货装卸功能的函
发布时间: 2024-04-23 来源:本站 浏览: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12#泊位保留重件码头功能兼顾散货装卸业务的请示》(闽华电可门燃〔2020〕200号)悉。近期我委已征求省交通运输厅及福州市发改委意见,两单位均反馈支持性的意见。经研究,现将我委意见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了福建可门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发改能源〔2005〕791号),核准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台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以及“新建5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卸煤泊位1座、1万吨级综合性码头1座,占用岸线690米(含预留岸线250米)”。其中:“新建5万吨级(兼顾10万吨级)卸煤泊位1座”即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泊位(以下简称13#泊位);“1万吨级综合性码头1座”即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2#泊位(以下简称12#泊位),为1万吨级重件码头九游j9。上述两泊位于2005年12月省交通厅批复码头初步设计(闽交建〔2005〕154号),2006年5月23日省交通质监站同意交付使用,2011年5月12日通过交通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12#泊位兼顾散货装卸功能论证情况

  (一)两泊位运行情况。12#泊位是罗源湾港区唯一的重件码头,建成以来即担负着电厂和周边临港企业工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水路运输大件设备的装卸任务,但近年来重件装卸业务较少。13#泊位已调整为7万吨级散货码头,主要接卸发电所需煤炭运输,目前13#泊位能力已饱和,每年还需安排100万吨左右煤炭在相邻的福建华电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卸货。

  (二)12#泊位散货装卸需求。可门电厂发电机组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原材料石灰石用量约25万吨/年,需以1万吨级及以下船舶运输到港;发电副产物粉煤灰和脱硫副产物石膏共约10万吨/年,需采用1万吨级及以下船舶外运。

  (三)装卸作业论证情况。1万吨级以下船舶仓口较小,与13#泊位配置的卸船机抓斗不匹配,作业过程中易造成卸船机和船舶损毁;且13#泊位护弦和系缆桩等设施均按7万吨级船舶设计,接卸1万吨级及以下小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12#泊位配置了轮胎吊及相应电源,且回旋水域、进港航道、系缆柱、导助航设施满足1万吨级散杂货船靠泊和装卸的条件,无需新增投资。

  鉴于上述经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论证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可门作业区后方临港产业水路运输需求,充分发挥12#泊位富余运力,提高码头生产效益,同意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2#泊位在保留重件码头功能的基础上,增加电厂所需原材料石灰石、发电副产物粉煤灰和脱硫副产物石膏等散货装卸运输功能。关于增加货种其他具体事项,请你司按照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审改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既有码头运输货种调整报批管理工作的意见》(闽发改交通〔2017〕120号)办理。

  专此函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